通过家庭、学校、社会等多维联动,形成“预防—干预—矫治”的全链条机制,让曾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真正回归正轨,可探索的路径极为丰富。这不仅需要法律层面的刚性约束,更需社会各界的柔性关怀,形成“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”的治理生态。
“未成年犯罪不用怕,抓了也很快放”——这种扭曲的认知,已成为部分未成年人铤而走险的“心理支柱”。据半月谈记者多地调研发现,近年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、团伙化、技术化特征,部分人甚至利用法律漏洞实施更隐蔽的违法行为。例如,通过网络平台组织犯罪、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等新型手段层出不穷。而“抓了放、放了抓”的循环,不仅削弱了法律威慑力,更让基层执法陷入“治标不治本”的困境,凸显治理的紧迫性。
“未成年”被扭曲为“免罪牌”,透露出一种“机不可失”的投机心态。所谓“免罪”,实则是加重罪行、扩大社会危害的借口。但真能“全身而退”吗?2024年某地15岁少年持械伤人案中,被告人因情节恶劣、后果严重,被法院判处重刑——法律从未为犯罪开“绿灯”。可见,“未成年”绝非违法犯罪的“护身符”,任何试图钻法律空子的行为,终将付出沉重代价。
犯罪具有惯性。未成年人若未及时矫正,成年后难逃恶性循环。如某地“少年帮派”首领李某,16岁起组织盗窃、斗殴,逐步发展为涉黑团伙,最终因故意伤害、敲诈勒索等罪名被判长期监禁。其案例警示我们:未成年时期的违法行为若得不到有效干预,将演变为成年后的社会毒瘤。
“未成年犯罪无风险”是危险信号,其根源有三:
未成年人认知偏差:部分青少年对法律缺乏敬畏,将“未成年”视为“特权”,甚至以“年纪小”为借口逃避责任;
成年人恶意利用:个别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逃避法律制裁,组织其参与犯罪活动;
法律执行中的现实困境:刑事责任年龄虽已调整,但更低龄的危害行为仍存,而年龄无法无限下调,导致部分案件陷入“法不责幼”的尴尬。
这导致“抓了放,放了抓”的怪圈:依法关押时间有限,释放后缺乏有效监管,易再犯,令基层执法者进退维谷。破解关键在于减少“再犯率”——需通过综合干预,让违法者真正回归正途。
家庭是第一道防线。监护缺位、家教缺失常是未成年人犯罪诱因。部分家长忙于生计,忽视子女教育;或采用极端管教方式,导致亲子关系破裂。甚至犯罪后,未成年人仍得不到有效监护和管教,致“二进宫”“三进宫”。例如,某地一名14岁少年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,最终走上犯罪道路,其父亲却以“孩子不听话”为由推卸责任。
学校需担起教育责任。司法人员指出,部分“问题少年”因在校表现差被劝退或离校,流入社会后犯罪率攀升。将问题推向社会,非负责任之举。学校应建立“行为干预—心理辅导—学业帮扶”机制,对问题学生早发现、早干预。例如,某中学通过设立“成长导师制”,由老师一对一辅导问题学生,有效降低了辍学率和犯罪率。
专门学校建设亟待加强。目前资源不足,许多需矫治者无处可送,削弱了干预效果。公众呼吁多年,但进展缓慢。建议政府加大投入,建设更多“教育矫治型”专门学校,配备专业师资和心理辅导团队,对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进行集中矫治。例如,某地专门学校通过“军事化管理+职业技能培训”模式,帮助多名学生重返社会。
社会支持网络不可或缺。社区、公益组织、企业等应共同参与,为未成年人提供就业指导、心理疏导等服务。例如,某地“阳光家园”项目联合企业,为刑满释放未成年人提供就业岗位,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。
“未成年犯罪无风险”暴露了法律认知的片面性。唯有构建“家庭—学校—社会—网络—政府—司法”六位一体的预防体系,才能矫正错误观念,打破治理困境。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,形成“人人有责、人人尽责”的治理格局,让迷途少年真正回归正途。